校团委和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校团委“对标定级”工作提示

 

高校团委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革建设并指导学生会对改革进行自评,同时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团学组织改革情况,反馈自评报告。


一.目标


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按照团中央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开展北京共青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前。

对象: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学社衔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重点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步骤


自评

 

11月底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复核

 

12月10日前,基层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评价。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记录。

 

评估

 

12月20日前,团市委各相关部门、各团区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同时,将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四.机制

 

分级负责 

 

团市委各相关部门、各团区委统筹本系统、本地区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度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各战线、各团区委在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号召,督促各基层团支部进行对标自查,并于2021年11月17日晚17:00在9号楼510,开展了2020-2021学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各支部对标自评、自评材料审核、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流程。经过严格审查,被评为“四星团支部”。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学生会内部以学生会纪检条例为根本,明确内部纪律以及赏罚制度。我们的原则是“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位同学的困难,学生会都会倾尽全力。


目的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组织机构

 


 

选举

 

主席团候选人由主席团现有人员及指导老师提名,提名者必须对学生会作出贡献,以及足够的个人能力和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候选人需自行准备竞选稿,在学生会例会时演讲。选举结果投票得出。


例会


学生会例会的召开时间由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商榷后决定,地点为九号楼图书馆,参加人员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主要对学生会各部门近期工作与活动与进行总结。各部门可以在例会中提出问题和困难由全体成员共同解决。

 

 

 

 初审 /  编校 /   责任编辑 /